铜仁市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2-16 16:00:50         点击: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3〕52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013年我市开展一次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工作。按照黔人发〔2006〕4号和黔人社厅发〔2011〕1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统筹实施,办公室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须成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本区(县)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全市乡(镇)事业单位共拟招聘工作人员910名,其中:教辅人员239名,医护人员313名,其他人员358名,分区(县)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市生源或本市户籍(2012年12 月31日前在铜仁登记入户、下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外市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

4、职位需要招聘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限招聘单位所在区(县)户籍或生源的人员报考;职位面向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聘的,仅限本区(县)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5、定向招聘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2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招考。

6、报考面向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聘职位的人员,须为2011年2月18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村(居、社区)干部,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高中、职高)。

7、职位要求护理专业、幼儿师范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及以上。

8、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9、截止2013年2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报考面向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聘的职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铜仁市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铜仁日报》、铜仁电视台、《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分别为:www.tongren.gov.cn,www.gztr.lss.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由各区(县)于2月21日在本区(县)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调减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选择在报名成功的区(县)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改报工作于2013年2月22日17:00停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8日至2月20日(每天9:00—16:00)。

3、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到招聘单位所在区(县)指定地点报名(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各区(县)县委组织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证(报考仅限“四项目”人员报考职位的须同时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须持乡(镇)党委的任命文件,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当选证,同时须出具本乡(镇)党委同意报考和任职时间证明。资格审查要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各区(县)委组织部派专人负责,其余职位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时所持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5、报名交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交费处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只有报名交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各区(县)及时录入报考人员信息库中。各区(县)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照顾政策。本次招聘对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3年2月18日至2月20日(每天9:00—16:00)报名期间到报名地点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2月28日—3月1日(每天9:00—17:00)期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各区(县)所招聘职位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由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各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同一时间内组织实施。笔试实行百分制。

教师(教辅)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其他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各区(县)分步进行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专业测试)考场当日面试(专业测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经本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公布。

面试(专业测试)由本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原则上要求在3月上旬完成。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加分)×6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由各区(县)自行组织。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各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各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其它经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有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工作。按要求须安排驻村帮助工作的人员,分别由各区(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铜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5221574(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各区(县)的咨询电话见《2013年铜仁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一览表》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2013年2月4日

附件:

1、《2013年铜仁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一览表》;xls

2、《2013年铜仁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3、《铜仁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