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
2016-01-20 09:47:00 来源:社保局 作者:吴大周 点击:
日前,开发区社保局根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要求,发出了《关于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发区1117名可制卡参保人员及以后新参保人员将通过大龙定点相馆统一上传相片,提交个人信息制作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根据《通知》要求,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从2016年3月1日起,逐步停止使用身份证就医、购药,统一使用社保卡。今后,新参保人员和补换卡人员在办卡期间,临时启用身份证结算,其效期为三个月。已领取社保卡的单位应及时将卡发放到参保人员,并及时到卡面标识银行将卡进行激活,以免影响其医疗待遇的享受。
此前,社保部门通过社会保险系统提取出开发区现可制卡参保人员1137条信息,社保局已将该名单及《通知》发放到了50余个相关单位。为保证制卡照片质量,上述1137人及以后新参保申请制卡人员的制卡照片数据将统一通过定点相馆照片质量检测平台上传,社保局不再收取参保人员照片。大龙定点相馆为大龙镇街上的“新时代照相馆”。
在定点相馆成功上传其照片数据后,再登录 “贵州省振华社会保障服务中间平台”(网址:www.gzshbzw.com),点击“铜仁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进入查看其制卡情况,完善并确认照片和信息,提交数据。
统一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后,将逐步实现全员持卡。通过人社部门、金融机构、软件公司、相馆等各单位的大力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更加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和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同时,也将会大大缩短制卡发卡时间,提高制卡效率。
责任编辑:李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