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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 无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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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单编号: | 20171943863 [已审回复] |
信息分类: | 求助咨询 |
投递姓名: | 王木发 |
投递时间: | 2017-11-21 |
投递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于2017年9月在大龙开发区政务中心办理无房证明,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到建设局开具,但我拿着建设局的无房证明到遵义市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遵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说这张证明无效,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证明需要到哪里去开,我的户口在大龙镇抚溪江村。谢谢! |
回复情况: | 到玉屏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17-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