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责 > 机构设置 > 正文

环境保护局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实际,编制具体实施办法。

2、编制上报区域环境规划,生态保护、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区域污染治理方案或方针等,并组织实施。

3、负责监督区企业排污许可,严格达标排放和零排放,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4、负责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污染矛盾纠纷,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5、负责对开发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管理。

6、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以及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56-3321711

办公地点:

贵州省bet365稳定备用网站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部门领导:

局 长:田景玉

电 话:0856-332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