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工作流程:
1、代办服务中心提供代办业务的咨询服务,并负责统一受理、审核委托代办申请,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2、项目单位在办理代办委托手续时,应填写《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申请表》,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需申报审批的具体事项或其他事项,经办人还应提供项目单位授权委托书及项目有关材料。
3、代办服务中心负责对代办事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由代办服务中心出具《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受理单》,双方签订《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委托代办协议》;不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应明确告知不受理原因。
4、代办服务中心对受理的代办项目登记备案,明确代办员,并及时将项目分送至涉及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专职代办联络员,填写《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任务分送单》。
5、代办员在接到代办任务后,应及时联系项目单位及代办事项涉及职能部门或单位,全面开展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并建立《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日志》。
6、项目代办完成后,代办员应及时向项目单位移交有关资料,同时填写《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办结单》,经项目单位签字确认后,该项目代办结束。
7、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项目单位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的,代办员应与项目单位办理终止委托代办手续,填写《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终止委托单》,注明终止原因,移交相关资料。
8、项目代办任务完成或终止后,代办员应将《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日志》以及《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办结单》或《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终止委托单》交代办中心统一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