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开发区教育发展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开发区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开发区科技发展及知识产权管理全面工作。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开发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承担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及文化市场监管的全面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全面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事业和食品药品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开发区卫生事业发展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全面工作。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开发区民政事业发展全面工作。
七、承办开发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股
负责管理和协调本局综合性事务;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及新闻出版等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统筹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救助、优抚、防灾减灾、社区建设等民政事务工作。
(二)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股
负责综合管理开发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及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开发区各类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民办学校的行政管理;负责开发区科技发展及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工作。
(三)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股
负责开发区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全民健康教育、妇幼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股
负责开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计划生育业务开展;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计生协会管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