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冒领群众低保金,你有没有责任?惠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廉政风险?问题暴露后你主动支持、配合查处了没有?如果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你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对去年底那场气氛十分凝重的纪委约谈,贵州省镇宁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卓磊至今记忆犹新。“那次谈话,就像狠狠给我一巴掌,让我警醒起来,认清了自身肩负的责任,受到强烈震撼。”
受到震撼的,不止卓磊一人。贵州省在去年下半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对19121人次党员领导干部层层开展“揪耳朵式”“两个责任”“大约谈”,推动履责压力传导到具体人、具体事。
直指问题,施压加压。“大约谈”集中释放了“牵不住责任的‘牛鼻子’,就要挨上问责这个‘硬板子’”的强烈信号,促使责任压力转化为履职动力。
“约谈对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唤醒责任,也是警示提醒。”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表示,通过约谈传递上级声音、强化压力传导、传授工作方法,督促履责不力的同志认清形势、直面积弊、警醒起来,抓紧“补虚祛寒”。
如果说约谈重在督促履责,那么责任清单的制定则为落实责任提供了“施工图”、“考核表”、“问责尺”。
去年10月,贵州省委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各级纪委(纪检组)对应的责任细化、具体化。
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9项、主要负责人责任4项、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4项,厘清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其界限,把任务变成“硬指标”,为“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大方县委书记张瀚时说,责任清单的出台,得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对照清单、对号入座、找准任务、大胆履职尽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担责的良好局面。
“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落在纪委”“喊在嘴上、写在纸上、浮在面上,就是不抓在手上”“谈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
贵州省有关部门在调研中发现,尽管上级三令五申,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依然怕得罪人、不敢担当,只想做个“好人”,导致责任虚化空转。这一问题必须通过精确问责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坚持精准化问责触动警醒党员干部,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起来、压下去。
“我平时疏于监督管理,没有按照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致使分管领域的多名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扶贫项目也未实施好,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正安县副县长何祖华被问责深深触动。
这样的触动源于正安县查处的一起以虚报面积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案件,竟有20名党员干部涉案。
“即使不占不贪,如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班子和队伍出了问题也要挨‘板子’。”贵阳市观山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敏也警醒起来。
这样的警醒源于该区纪委在查处一起套取微小企业补助腐败窝案后,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燕芳,纪检组长周顺欢,时任区工商局副局长余江严肃问责,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这个案例,让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感知到履行主体责任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观山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君说。
2015年,贵州共有13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党纪处分69人,组织处理62人。与2014年相比,追究人数上升72%,党纪处分人数上升146%。
问责一人,必须警醒一片。“要继续痛下狠手,把‘板子’狠狠打向不敢担当的人,而且越往后下手越重,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警醒更多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宋璇涛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来源:贵州省纪检监察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