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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林"魂的站长
2016-03-16 17:12: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6月16日,黔东南州黄平县平溪镇林业站原站长田涛因在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平溪镇林业站站长期间,利用职权便利,在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证件和林业罚款过程中,收受贿赂和贪污共计12150元,被平溪镇人民政府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对林木砍伐指标进行严控,木材供不应求,林木砍伐指标成为木材市场的“宠儿”。在此环境下,一些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进行违规违法活动,把国家强调保护的“生态线”,当做满足自身私欲的“补给线”。

贪图小利吃拿卡要成常态

1998年,刚满20岁的田涛来到了黄平县旧州镇林业站工作,这一干就干了17年。田涛在工作岗位上地兢兢业业,得到了组织认可,于2009年调任平溪镇林业站站长。林业站站长虽然职级不高,但由于乡镇林业站点多、面广、线长,上级对规范执法行为、内部监督等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而看得见的乡镇又无法直接管理,使田涛拥有了许多自主权。担任站长一职后,他思想道德开始滑坡,逐渐被欲望蒙蔽双眼,利用职权,违规操作,开始想着如何把“绿水青山”变成自己的“金山银山”。 木材老板们正是看中这点,开始对田涛发射“糖衣炮弹”。

2009年年底,田涛一行4人对无证经营的木材加工厂进行检查,责令其停业整改。老板信誓旦旦地保证整改后,向其送了400元的“买水钱”,随后田涛法笑纳了之,认为是工作需要。此后,只要别人肯送自己就敢拿,该吃就吃,该喝就喝。2011年8月的一天,平溪村木材老板周某与贵阳木材老板刘某来到田涛的办公室,因为想超量采伐木材,向其行贿1000元。看着这为数不多的钱财,田涛再次笑纳了,随后为这两个木材商打开了方便之门。

沆瀣一气狼狈为奸齐落马

木材老板们的阿谀奉承、有索必得,下属们又非常“思想统一”,使田涛的自信心愈加膨胀,决定带领大家奔“钱途”。2010年11月,田涛和原平溪村护林员高青松以变卖民用材、无证运输为由,对小地村上寨坡村民向某罚款3000元,在未开据正规罚款票据的情况下,两人将罚款进行私分,每人分得1500元。2010年10月,田涛又以改板机无证和加工无证木材为由,对向某无票处罚300元,并私分罚款所得。抱着违法人不敢举报、不敢乱说的心理,下属与自己又是“利益共享”的关系,处世有道的田涛,更加恣意妄为地侵吞本应上缴国库的罚款所得,甚至将无人认领的木材私卖。作为林业站站长,田涛本应在自己岗位上率先作出示范,秉公执法,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他并没有对林业站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而是做出“表率”和“榜样”,上行下效,导致全体人员涉案。其中行政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退回违纪所得;涉案的4名护林员,2名解聘处理,2名批评教育、退回违纪所得处理,给组织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形象。

同床异梦利益同盟瞬崩塌

田涛原本以为和木材老板们的关系就像磁铁一样牢不可破,我“放水”,你受益,偶尔的过分之举也不会造成多大的问题,可唯利是图的老板们就不这样想了,你敢动我“奶酪”,我就让你“下马”。 2012年8月,林业站收到群众举报有人盗伐木材,田涛赶至现场发现是之前向其行贿,并约定砍伐量的周某。但由于砍伐量与约定数超出太多,田涛便先后两次向周某无票罚款共计6000元,并将此款进行贪污。田涛的“铁面无私”,终于惹怒了这伙平时“重感情”的兄弟。2015年3月,一些没有获得预期“效益”和埋怨其“不仗义”的木材老板联名举报田涛受贿贪污。黄平县纪委及时行动,入户走访,开展问题线索收集排查,在众多人证、物证的指证下,田涛无言反驳,主动认罪,这几只侵蚀青山的“材虫”终于挖出,得到了应有的处分。(来源:贵州省纪检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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