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受理机构:铜仁市质量技术监督大龙开发区分局
所需提供材料:
1.设备注册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3.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5.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
6.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7.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由制造企业提供免费维修保养且其期限达到时,必须向注册登记机构补报本条第五款规定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维修保养责任书。
办理审批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质监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的意见;
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面告知受理;
3、审查合格后发证。
办理审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3条、《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